德报鲜评|养犬不“脱缰” 文明才能不“脱轨”

养犬不“脱缰” 文明才能不“脱轨”

胥爱珍

近日,一则“陕西西安一小区门口一只未拴绳的泰迪被大狗咬死,泰迪主人用刀将大狗砍死。”的新闻引起广大网友关注和热议。本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近1个月,仍有泰迪的主人这样的养犬者遛狗不拴绳,就让人大跌眼镜了,却又上演了“狗咬狗”变为“人砍狗”的闹剧,更是暴露了一些人待犬的不文明、养犬的不理性,这警示我们:增强养犬的文明自觉迫在眉睫,唯有养犬不“脱缰”,文明才能不“脱轨”。

对违法养犬零容忍,养犬才能不“脱缰”。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到地方政府出台的文明养犬政策法规,都为养犬系上了法律的“缰绳”,拉起了文明养犬的红线。但法律的实施和落地,不仅需要普法的宣传教育,更要严格执行的“零容忍”,只有让每一个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倒逼人人遵法守法,从内心增强守法意识,树立规则意识,从根本上转变“遛狗不栓绳”等不文明养犬习惯。

疏堵结合,人人参与,涵养文明养犬自觉性。不文明养犬的行为须法律的严管,文明养犬习惯的养成,则需要持之以恒的示范引导。对照文明养犬相关法律规定,城市管理者要结合实际对文明养犬者实施精细管理,科学设置犬只排便区等设施,为文明养犬创造条件。每一位市民既要争当文明养犬的宣传员、践行者,也要担当文明城市主人翁,共同抵制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和现象,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养犬光荣、不文明养犬可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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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屈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