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花开满城芳 | 市人大常委会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纪实

文明,是城市的内在气质,蕴含着城市生生不息的发展力量。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城区公交定制化智能化服务进展情况

以良法促善治
护航文明创建


志愿者在长河公园宣传《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行人不得闯红灯、乱穿马路,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垃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遵守乘车秩序,主动为有需要的乘客让座”,这是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的部分缩影,《条例》涉及了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维护、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一点一滴处为文明立法。

文明城市,法治先行。自我市启动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小切口、大纵深、真管用、能落实”的原则,从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入手,先后制定出台了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今年,城乡供水条例已经过初次审议,正在进行修改论证工作,供热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依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一部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出台,为我市的生态文明、公共文明、市容市貌的改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展现了“硬约束”。

以监督促提效
绘就文明新画卷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抓重点、少而精、求实效”,将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叠加运用,让刚性监督突出工作成效。

为全面掌握文明城市创建情况,破解存在的难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的“关于拓宽东方红路下穿京台高速桥洞的建议”已列入今年中心城区城建计划。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对全市社会救助、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等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落地生根,全方位提升城市品质。

市民出行的方便程度,代表着一个城市文明和发达的程度,组织开展了城区公交定制化智能化视察,推动公交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群众。目前,中心城区营运公交车1285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149辆,占比达到90%。营运线路120条,线路长度1721余公里,年运营里程4300余万公里,极大程度地提高了居民出行便利度。融入生态文明理念,常态化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多措并举,打好了监督“组合拳”,切实提高了监督实效。

通过多种形式的持续监督,一批影响城市品位形象、制约城市发展的突出矛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以践行促落实
人人共享“文明果”


志愿者在市中心广场宣传《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同志,骑行电动车请按车道行驶”“同志,请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逆向行驶”……在东风东路与长河大道交叉路口,每周四早晚高峰期都会有4名人大机关志愿者,身穿红马甲,头戴“小红帽”,在路口维持交通秩序,宣传普及文明出行知识,引导广大市民做到不抢灯越线、不逆行、驾驶电动车正确佩戴头盔等,营造了人人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先后组织了“讲述经典故事”文化文艺、“送法进村”法律援助、关爱困境儿童和空巢老人等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人大常委会成员亲力亲为,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定期到帮扶的社区督导调研创城工作,与居民面对面交流,对其反映的问题抓实抓细抓到位,经沟通协调,为社区增设了集中晾晒区、集中充电区、重划了停车位,过去“满天飞”的电缆、“满墙爬”的电线销声匿迹,社区面貌焕然一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分为六个小组常态化到“双报到”社区开展政策宣讲、普法宣传、健康教育、垃圾杂物清理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区居民以“不当旁观者,争当主人翁”的心态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中,让创建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文明花开,芳香自来。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有序有效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出人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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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宋立娟 编辑|陈锟
审核|王育恒 终审|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