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丁坞镇:落实“河长制” 守护河畅水清

10月12日,乐陵市丁坞镇工作人员清理河道内的杂物,持续优化水生态、改善水环境。

为强化河道环境治理能力,丁坞镇坚持以“河长制”为抓手,聚焦辖区河道内“乱堆、乱采、乱占、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强力攻坚、重拳出击,扎实做好“清河”专项行动。近年来,丁坞镇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核心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即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镇级河长,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河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职责,细化任务,要求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3次,村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4次,并通报巡河情况。

巡河中,工作人员对河道水质、周边环境卫生、有无污水排放及“河长制”公示牌设置等情况进行详细巡查,一旦发现影响河道环境整洁的及时清理,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汇总提交,确保巡河实效。今年以来,镇村两级河长已开展巡河千余次。

同时,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开展河道保护宣传活动,禁止私自下网捕鱼、电鱼等违法行为,提高群众对河道管理保护工作的参与度与知晓率。

丁坞镇将继续做好镇村两级河长巡河、治污、监督工作,管护好辖区河道水域生态环境,绘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生态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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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春芝 通讯员|张萌萌
审核|胥爱珍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