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功能区责任落实进行评估 | 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记者从市安委会办公室获悉,11 月 6 日至 20 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功能区责任落实阶段性评估。全面客观评估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功能区责任落实阶段性工作成效,进一步掌握情况、检查进度、补齐短板、推进工作。

此次对各县市区及德州天衢新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评估;对全市 19 个功能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 个方面,开展评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功能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从建立健全功能区安全生产责任制、优化功能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功能区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强化功能区安全生产执法、加强功能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 5 个方面,开展评估。

各县市区安委会是本次评估工作的实施主体,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既要自查县级层面工作落实情况,又要深入功能区、深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抽查,全面查清专项行动真实开展情况和功能区责任落实情况。市安委会将适时开展现场评估。

评估过程中将坚持边评估、边分析、边整改,做到以评估找差距、促提升,针对发现的短板弱项,深挖背后的矛盾原因,逐项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同时,注重梳理专项行动和功能区责任落实先进经验和亮点做法,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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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王伟名   编辑 | 张志宁
审核 | 王贺  终审 |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