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 2024年度“德州惠民保”即将启动!保费、投保范围调整!

2024年度“德州惠民保”工作将于近期启动。11月10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医保局局长何新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州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苏刚,人保财险德州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祝茂出席,介绍2022、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运行情况以及2024年度“德州惠民保”工作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

“德州惠民保”目前已经推出了两期产品,累计投保120万人次,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初步构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德州惠民保”运行情况

“德州惠民保”2022年度和2023年度产品定价均为每人每年79元,因其保费低、投保不设门槛、不限职业、带病可保可赔及高额保障等特点,2022年度总投保人数66.56万人,保费总收入5258.71万元,支出4751.27万元,赔付率90.5%;2023年度产品投保53.43万人,保费总收入4221.53万元,截至10月底应赔付金额3783.81万元,赔付率已达89.6%,赔付率居省内前列,单人最高赔付金额97.6万元,单次最高赔付金额97万元。产品在发挥多重保障梯次减负功能,增强抵御重特大疾病风险能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初步体现。

“德州惠民保”产品特色

“德州惠民保”由市医保局指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州监管局监督,是一款紧密衔接本市基本医保的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保本微利、服务民生、强化衔接”的原则,本产品在设计上主要凸显以下5大惠民属性。

一是价格惠民。“德州惠民保”价格不过百,是人民群众能够接受、让全家人都能够连续购买的惠民价格。

二是投保无门槛。“德州惠民保”产品突破了传统商业医疗保险的投保限制,对投保人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身体状况,无需体检,尤其是普通商业保险产品排除保障的既往症、高龄人员等均可投保。

三是保障水平无差别。所有投保人执行相同的保额标准、保障范围和保障内容,续保的既往症人员与其他人员可享受同等报销比例。

四是目录内外都保障。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和医保乙类个人首先自负医药费用均纳入保障范围,同时还纳入了医保目录外特定高额药品,充分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的互补衔接。

五是投保理赔都便捷。可以通过“德州惠民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推荐者二维码等多种途径线上投保,是唯一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全家共济缴费的商业保险产品。赔付系统与基本医保系统有效对接,投保人本地就医可与基本医保同步享受“一站式”赔付,异地就医后通过“德州惠民保”公众号线上申请即可实现“零跑腿”报销。

2024年度“德州惠民保”产品内容

2024年度“德州惠民保”继续采取共保承办模式,由人保财险为主承保,国寿财险、中国人寿、太平财险、平安财险、中华保险、泰山保险、太保产险7家保险公司为从承保公司,共同组建共保体、一同负责。

2024年度“德州惠民保”继续坚持保本微利,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在结合上两期保费收支以及借鉴周边地市情况下,保费调整为按年龄段60岁以下人员79元、60岁及以上人员99元收取同时在起付线额度、服务项目、保障内容、投保人员范围等方面进一步优化。

保险责任一。对基本医保目录内住院、门诊慢特病费用(不含乙类自付),经各类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费用,理赔起付线由1.7万元降低至1.5万元,报销比例按照起付线至10万元以内60%、10万元(含)以上80%保障,最高保额100万元。续保人员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保险责任二。对基本医保目录内住院、门诊慢特病乙类自付费用,起付线由1.9万元降低至1.7万元,报销比例由20%提高至30%,最高保额30万元。续保人员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保险责任三。对投保人在指定机构使用保险产品约定的特定高额药品费用和省市创新药品费用,起付线由1.7万元降低至1.5万元,报销比例按照起付线至10万元以内60%、10万元(含)以上80%保障,最高保额100万元。续保人员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保险责任四。投保人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保险产品约定的特殊疾病特定药品费用,按起付线1万元、报销比例70%保障;对特殊疗效食品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保障。最高保额30万元,其中特食费用最高保额2万元。

作为保险行业监管部门,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州监管分局将密切监测惠民保业务运行情况,指导督促各共保体公司不断优化产品服务。一是坚持普惠定位,真正体现服务民生。督促各共保体公司坚持“保本微利、服务民生”的原则,不断加强资源整合和机制建设,在宣传、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为投保人提供专业、规范、优质的服务。二是持续优化产品功能,有效满足人民需求。指导共保体公司立足本地群众的就医特点和保险需求,从产品保障范围、价格、服务等方面开展差异化、多样化探索,将惠民保产品打造成德州人民信赖的优质保险产品。三是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投保人合法权益。督促各共保体公司坚持合规经营,严肃查处销售误导行为,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切实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德州惠民保”在德州市医保局的指导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州监管分局的监督下,换新升级即将发售,持续为德州人民提供更全面的保险保障。

“德州惠民保”启动上线后,将持续优化“德州惠民保”服务品质,为广大市民提供新内涵、高质量、有温度的保险服务,为完善德州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贡献保险力量。在此郑重承诺,在惠民保集中投保期间,坚持实事求是,不搞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坚持依法合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此也请社会各界朋友进行监督,共同建设好“德州惠民保”这项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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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鸣宇 编辑|王子梁辰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