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于集乡 | 《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进机关

《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实施即将两周年,为进一步提高于集乡机关干部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便于大家能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1月23日,于集司法所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进机关”活动。

活动中,于集乡党委副书记鲍万伟同志领学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就《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的意义及部分亮点内容进行了宣传解读。鲍万伟强调,制定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健全完善反有组织犯罪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全体机关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增强思想自觉,把学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夯实法律基础,加强能力建设,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做实做细。随后,于集司法所联合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向全体机关干部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彩页,并号召大家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

下一步,于集司法所将联合乡直部门继续利用悬挂横幅、LED屏、宣传页、村小喇叭等多种方式宣讲开展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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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 周凯 王晓雯 编辑 | 张志宁
审核 | 王贺  终审 |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