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德州交警一大队:事故无情人有情 救助基金解民忧

近日,市民梁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天衢路由东向西行驶,其车与沿建新街骑行自行车的徐某某发生碰撞,致使徐某某受伤。被诊断为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蛛网膜下腔出血等。高昂的医疗费用,让一家人乱了手脚,一时无法筹措。

经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救助办工作人员评估,徐某某的情况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条件,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告知家属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政策,并协助申请办理救助基金,开辟绿色通道先行垫付医药费,减轻了事故给徐某某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解了群众燃眉之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机动车“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在不能得到及时救助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减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的受害人死亡、残疾及病程的延长。这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当这种紧急情况消失或已得到相关赔偿后,事故责任方或受救助方应及时返还垫付的费用,以便救助基金的循环救助使用,帮助更多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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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乐 通讯员|王海燕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