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委党史研究院关于征集党史方志资料的公告

为认真做好德州市党史方志馆展陈工作,深入挖掘德州市党史和地情资源,收集、保存、开发、利用散存于社会各界、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提升党史方志存史、资政、育人的能力和水平,中共德州市委党史研究院(德州市地方史志研究院)自公告之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德州市各个历史时期党史和方志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党史资料类

1.见证1921年至今,德州党组织成立、发展历程及重要事件和重大活动的文字、音像制品、实物等。主要包括:重要文件、文字材料、讲话、题词、留言、签名、电报、信件、照片、图表、图片、地图、牌匾、旗帜、会标、音像资料,各种资料汇编、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报刊、民谣、诗词诗歌、宣传品,革命遗址遗迹资料等。  

2.德州籍以及在德州工作过的重要人物、革命烈士、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相关的照片、文字资料、实物等。主要包括:各类票据、徽章、胸章、臂章、服装、立功奖状、奖章,证件证书、文件袋、工作笔记、书信、书籍、日记本、领导题词、手稿、发言提纲、讲话记录、回忆录、调查报告、口述资料、照片、录音录像,战利品、武器刀具、医疗器械、支前用具、慰问品等。  

3.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德州或接见德州干部群众的影像、照片、讲话、题词、批示、留言、签名和有关领导、陪同接待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接待笔记、回忆文章等资料,以及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个人、集体、单位的影像和文字资料等。  

4.历次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出席证件、笔记本、会议材料、新闻报道、录像、照片等文字影像资料。  

5.反映德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地方特色的重要专题资料,反映企业或行业系统发展历史的文献文物资料。  

(二)方志资料类  

1.志鉴类。与德州有关的历代通志、府志、县志的各种刻本、抄本、稿本以及重印本、影印本、复印本、点校本;村(社区)志、乡镇(街道)志、部门志、行业志、企业志、学校志等各类专志;县(市区)综合年鉴、乡镇(街道)综合年鉴、统计年鉴、部门年鉴、行业年鉴等各级各类专业年鉴。  

2.地情类。各类地情书籍、文史类资料书籍、工具书、资料汇编、图片和音像资料等;谱牒(历代族谱、家谱和新修族谱、家谱);各种碑刻;历代地方名人的传记、著作、手稿及具有历史价值的资料;涉及各个历史时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方面的文字资料、音像资料和实物资料;各类普查资料;反映居民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风土人情的资料;濒将退出使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特别是与传统手工艺品、土特产品等相关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艺术品、服装、道具、工具、图片、影音等资料;不同历史时期的老物件、老照片、老报纸等资料;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提倡和鼓励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无偿捐献资料和提供资料线索。凡捐赠符合条件的资料,由中共德州市委党史研究院(德州市地方史志研究院)永久保存。中共德州市委党史研究院(德州市地方史志研究院)对征集到的资料登记造册、分类整理编号入库,捐赠的资料,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由中共德州市委党史研究院(德州市地方史志研究院)负责收藏、整理和开发利用。

(二)寄存代管。对于有极高保存价值的资料,所有人不愿捐赠而又不具备保存条件的,可不变更所有权,以寄存方式代为保管,并签订寄存协议。  

(三)有偿征集。对于有极高保存价值的资料,如持有者不愿意无偿捐赠,将组织专家鉴定评估,根据资料的实际情况、价值大小,以合理价格有偿征集。  

(四)复制退还。对于有极高保存价值的资料,如持有者不愿意无偿捐赠,在征得持有者同意后,可采取对原件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在复制、拍照或扫描后退还原件。  

(五)交换交流。与资料持有单位或个人交换文献资料。

三、征集要求

(一)资料持有者所提供的史料应真实、可靠、权属明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提供照片电子版,不得小于3MB,不得用修图软件对内容进行修改、增删或压缩;提供音像资料必须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清晰流畅,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二)资料持有者需提供资料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来源、时间(形成时间或使用时间),无确切时间的可以概写,如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等;捐赠人同时需提供其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联系方式等。

(三)捐赠人对捐赠物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有详细了解的可附文字说明。

(四)本公告所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照片、视频、实物。

四、激励措施

(一)凡无偿捐赠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共德州市委党史研究院(德州市地方史志研究院)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二)对所征集的历史实物、资料将适时陈列展示,并注明捐赠单位或人员姓名。  

(三)捐赠人及其家属享有所藏资料的优先查阅权,并可对其不宜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使用意见。

五、联系方式

凡有捐赠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中共德州市委党史研究院(德州市地方史志研究院)办理相关事项,也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箱等方式联系,由工作人员上门收集。

联系电话:  

党史类  王  芳 0534-2231601 冯腾飞 0534-2687353  

方志类  李明山  赵馨雨  0534-2687230  

电子邮箱:  

dezhoudangshi@dz.shandong.cn(邮件主题需注明“党史方志资料征集”)  

联系地址:  

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C区二楼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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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委党史研究院 编辑|张丽娜
审核|李智群 终审|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