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业综合执法取得阶段性成果

3月6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德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百日集中行动自1月10日开展以来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系统累计发现问题线索93条,立案11起,罚没金额共计2.2万元,为“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和“食品名市”建设工作在源头上扎紧了“篱笆口”、筑牢了“护城河”。

德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百日集中行动于1月10日开始,到4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1月10日至2月20日为第一阶段,市县联动、全面排查,对全市范围内种植养殖生产环节、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场所、动物卫生与畜禽屠宰环节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进行专项检查。2月21日至3月31日为第二阶段,规范市场、集中整治,对屡查屡犯、顶风作案的企业和门店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取缔。4月1日至4月20日为巩固提升阶段,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对此次集中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此次百日集中行动,重点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执法检查,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为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加大对农资市场、生产经营主体的检查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着力解决抽样与结果处理衔接问题;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调运、经营、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和私屠滥宰。

行动开展以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等工作。同时,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收线索。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 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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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锟 通讯员|孙鹏飞  赵鑫 编辑|陈锟
审核|宋延涛 终审|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