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记忆|1963年省“群英会”上唯一德州金融人——郑玉芳


1963年,28岁的郑玉芳成为“山东省先进生产工作者”——

    省“群英会”上唯一德州金融人

宫玉河

这是一张历经61年沧桑岁月的英模合影照。照片上的19人中,有18人胸前别着一块红色燕尾式英模缎条,前排居中未佩戴缎条的应该是带队的领导干部。


1963年3月,德州地区参加省“群英会”的同志合影。图中中排右二为郑玉芳

19名德州人参加了全省“群英会”

照片持有人叫郑玉芳。郑玉芳生前介绍,这次省“群英会”指的是1963年3月20日至4月5日,山东省工业、交通、基建、财贸、文教卫生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人称“群英会”)。德州地区参加“群英会”的共有19人。期间,他们专门去照相馆照了一张合影用作留念。

会议在济南珍珠泉礼堂举行,时间达半个月之久。时任副省长苏毅然向大会作了题为《发扬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为争取国民经济新高涨而奋斗》的报告。大会号召全省职工,加劲生产,加劲工作,争办“五好”企业,做“五好”工人,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大力支援农业生产。

走街串巷赶集进店吸收存款

郑玉芳,原籍河北省景县,193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63年参加“群英会”时,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齐河县支行信贷股副股长。1984年4月至1993年8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德州地区中心支行党组书记、行长,1993年8月至1995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德州地区中心支行调研员,1995年3月退休。2024年1月去世。

郑玉芳出身农民家庭。1951年高小毕业后,年仅16岁的他参加了德州地区人民银行的招录考试,被录用后分配到齐河县工作,从而开启了卓有成就的金融人生。

郑玉芳参加工作时,正是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的困难时期。郑玉芳服从组织安排,和另外三人组成了齐河县人民银行九区“第一流动组”,走街串巷,赶集进店,履行着金融服务人民的神圣职责。

为了让业务更好地开展起来,郑玉芳多次利用周六时间,到各个学校去,动员老师们每月开展定额存款,1元、2元、5元不等,为刚刚诞生的人民金融机构吸收了宝贵的存款。

1956年到1958年,郑玉芳还被组织安排住队3年,他深入到村队,和广大人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跟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帮助群众度过生产和生活的困难。为此,他于1956年被评为全省人民银行信贷结算先进工作者。

郑玉芳连续在乡下工作8年,从开始的“流动组”到后来的营业所,虽然条件艰苦,但他不畏艰难,圆满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任务,用自己的汗水让人民金融这面红旗迎风飘扬!

合理放贷 支持地方企业发展

1959年,郑玉芳调入齐河县人民银行,当时50多人的人民银行,有将近一半人员被派到下面包村,信贷业务基本上由郑玉芳负责。为此,他每天都要骑着自行车,到各个供销社去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合理调度。每年齐河县人民银行投放到供销社的信贷资金达到20多万元。

1961年,全省调整经济工作总方针,加强农业生产,控制重工业的过快发展,保证重点工程建设。当时,齐河县建立了造纸厂、淀粉厂、机械厂和橡胶厂。作为信贷当家人,郑玉芳经常参加县工业局的有关会议,获取了工业发展的一手资料和信息。投放贷款10万多元,让这些工业项目顺利建成投产。

1960年到1961年间,郑玉芳被县里抽调,参加了对供销社的清产核资工作。他一丝不苟,尽职尽责,不但圆满完成了正常的清产核资任务,还在对刘桥供销社的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该社存在虚报冒领问题。查实后,郑玉芳如实向县里汇报,为国家挽回损失3万余元。

由于郑玉芳长期以来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突出贡献,1963年3月,他被授予“山东省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参加了当年的这次“群英会”,作为德州这次与会的19人中的一员,他是唯一的金融业界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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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玉友

审核|冯光华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