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可以17:30以后接娃!德州5部门发文,所有小学9月底前开展课后服务!

定了!

近日,德州市教体局等5部门

联合印发

《德州市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

的实施方案》

妥善解决部分家庭小学生

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问题

为学生健康成长

提供更好的社会公共服务

按照“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支持、 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原则,方案规定,要建立“以学校课后服务为主,社区(村)“四点半学校”服务为辅,社会多方参与”的课后服务体系。

各县(市、区)要按照“一县一方案、一校一办法”的原则,于2019年9月底前,在所有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全面开展课后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参照实施。

各小学要做好家长和学生需求摸底统计,将有需求的学生(特别是孤儿、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全部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实现服务对象全覆盖。

方案要求,校内课后服务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具体服务时间段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课后服务时间。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17:30。


服务内容多方面

▶ 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

▶ 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 各学校要因地制宜,着眼学生兴趣培养和教师课程研发提升,将课后服务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有效融合,形成学校有特色、全覆盖、效果强的课后教育课程体系。

▶ 发挥“互联网+”,发挥网络媒体的普及作用,强化名师的辐射作用,通过线上教育、空中课堂、微课分享、个性化指导、即时推送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

方案强调,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鼓励有条件的非寄宿制学校实施“午餐配备工程”,为家长和学生提供便利。

不得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同时,可最大程度发挥家委会作用,多形式、多内容参与,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师资不足可发展社会志愿者师

各县(市、区)及学校师资力量、实施条件不足的,可通过发展社会志愿者、青少年事务社工、购买第三方人员和有办学资质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充。

同时,各县(市、区)要坚持“请进来, 走出去”的原则,弥补师资队伍和课程资源不足,着力打造“教师+家委会(志愿者)”“教师+社区四点半学校”“教师+第三方机构”的校内外课后服务支撑体系。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全部免费。

借机补课将严查

方案指出,市政府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对县政府教育履职、义务教育群众满意度评价内容。同时将建立反馈跟踪机制,利用大数据及社会民意调查,做好社会群众关于课后服务需求和满意度分析。对于借机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乱收费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曹清  通讯员|贾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