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联席会议

4月1日下午,乐陵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联席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文中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曹振锋及刑庭、行政庭、朱集法庭、审管办、立案庭、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党组成员、副院长曹振锋传达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覆盖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意见》



朱集法庭庭长李勇传达了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立案庭宋亮亮同志传达了乐陵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环境资源综合审判机制的试点方案》



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发言并进行讨论



孙院长就加快推进环境资源综合审判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抓好落实。作为上级法院确定的环境资源综合审判试点法院,要在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基础上,不辜负上级法院的期待,真抓实干,积极推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制定措施,完善机制。根据上级法院相关要求,首先明确案件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对于环境资源案件的“三审合一”综合机制的建立,结合实际情况分两步走,现阶段主要采取联席会议制度先行开展工作,在配套设施和工作机制完善后全面深化推广。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刑事、行政、民事、执行等相关部门确定环资审判联络员,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加大调研宣传力度,在院党组统一领导下,做好环境资源综合审判机制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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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刘刚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