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出台意见推动快递服务进社区 | 快递员进小区物业不得无故阻挠

4月27日,德州市邮政管理局与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物业管理区域邮政快递投递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打通快递服务社区最后100米提供保障,切实方便群众。

《意见》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自觉为寄递人员出入小区、单元、楼栋投递提供便利,不得无故阻挠。对投递人员可实行“一次备案、动态管理、长期有效”的措施,简化手续,方便出入。鼓励在物业管理区域依法依约设立智能快件箱、开设快递综合服务中心,并办理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意见》明确将智能快件箱、末端服务综合场所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在住宅小区、写字楼、医院、机关等场所规划安排专门的邮政快递区域,为寄递服务提供必要便利条件。

下一步,市邮政管理局与住建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相关企业违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通报,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寄递服务水平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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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记者 | 尹晓燕

通讯员 | 段圣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