飒!德州交警文明交通“形象示范岗”亮相街头

随着创城脚步愈发加快

德州公安交警加快步伐、全力投入

在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的同时

加快完善示范岗点周边道路交通设施

严厉打击影响城市形象的交通乱象

多措并举,充分展示城市的形象

以实际行动叫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交警在行动!”

6月15日,在火热的骄阳下

德州交警直属二大队文明交通“形象示范岗”

亮相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中心南、北路口

飒爽英姿引发市民纷纷侧目

“形象示范岗”执勤民警工作职责 

1、积极规范路口周边交通行为,做到车辆各行其道,有序通行。

2、及时发现、处置堵点、乱点。

3、交通事故的先期处置。

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静态交通管理,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劝导、教育、拍照和处罚。

6、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

7、机动车、非机动车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引导和处罚。

8、交通设施的巡查、管理、维护。

9、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无牌车辆的教育、处罚。

10、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的教育、处罚。

11、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的教育、处罚。





今后,德州公安交警将努力把“形象示范岗”打造成展示德州交警形象的窗口,连接警民关系的纽带,有效推进辖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带动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创建文明城市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参与配合。希望广大市民自觉规范交通参与行为,争“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创文明城”。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州交警二大队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