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法院:创新推进涉黑恶案件审理 “深”“准”“智”上做文章

8月20日,豆某辉涉黑社会组织一案公开宣判。正值疫情防控期间,陵城区法院创新“云庭”审理方式,将两条公安专网接入法院审判庭,成功对接看守所,实现了23名在押被告人远程在线审理,成为涉黑恶案件“云庭审理”的创新典范,该案被列为德州市法院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面对复杂的黑恶形式,陵城区法院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在区内滋生、蔓延、发展,创新提出“深”“准”“智”工作法。“为推进涉黑恶案件依法快速审理,我们在‘准’字上花气力,‘多方联动’提质效;在‘智’字上求突破,‘云庭审理’促创新;在‘深’字上作文章,‘深挖细掘’抓落实不断提升案件审理的质效,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陵城区法院院长耿曙华说。

该区法院在“准”字上花气力。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编撰《陵城区人民法院涉黑涉恶犯罪证据指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手册》,助力法官高效办案。完善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通过组织公、检、法会商会议、联席会议等,及时解决办案工作中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的认识分歧,缩短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周期,邀请检察长列席涉黑涉恶案件审委会,进一步凝聚打击合力。每起涉黑恶案件均经合议庭及专业法官会议反复讨论研究,并定期向德州中院、山东高院汇报案件情况,查清每一起违法犯罪事实,综合评判每一名被告人的行为、地位、作用,确保将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疫情防控期间,该区法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的要求,在“智”字上求突破。豆某辉涉黑社会组织一案,共涉及25名被告人,23名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陵城区法院增加相应设备,将4名法警和技术人员经隔离和核酸检测,派驻看守所进行值庭和技术保障,庭审全程画质清晰,语音流畅,“云庭”各会场实现同步交流、证据同步展示、全程录像直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为落实涉黑涉恶案件院长办案制度,豆某辉涉黑案件由陵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七人合议庭,6月12日至19日,利用“云庭”在线召开庭前会议7天,6月28日至7月1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4天,8月20日,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豆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为深挖彻查犯罪线索,陵城区法院还在“深”字上作文章。加大主动摸排力度,积极开展自我体检,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注意案件串并研判,积极报送在审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在法庭调查阶段对涉案财产情况进行专门调查,庭审中认真审查、甄别涉案财产来源、性质、权属,运用追缴、没收、责令退赔、判处财产刑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手段,依法处置涉案财产,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快执快办涉黑恶案件,以审执一体化为目标,建立专门的执行小组,探索涉黑恶案件执行机构提前介入,用足用够线上查控及线下搜查等措施,深挖彻查涉案财产线索,做到“打财断血”不留死角,“深挖根治”精准执行。

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8件92人,已审结17件91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4件30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2件36人,共判处刑罚91人,重刑18人,适用财产刑50人且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人,罚金总额共计185.7万元,责令退赔、依法追缴共计517万余元,返还被害人财产22.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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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陈兰兰 黄敏 编辑|石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