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生态环境系统严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德州11月13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1月14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响应。

应急指令发布后,市生态环境局实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各县市区分局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监察频次,全面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11月14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出动执法车辆98辆次,执法监察人员291人次,检查企业393家。

德城区

德城分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是否已落实到位,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停产、限产措施。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开分局分3组对辖区企业预警和启动情况进行检查。全天出动人员10人次,车辆3台,共检查企业30余家,每到一处检查人员均与企业负责人认真解读今年的应急分级管理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市运河经济开发区

运河分局分两组对辖区涉气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执行、减排台账、公示牌上墙等,针对企业出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共出动检查人员30人次,检查企业15家。


陵城区

陵城分局快速反应、立即行动,督促指导企业提高责任意识,按照预案和一厂一策,做好限产停产,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将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禹城市

禹城分局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检查方案》,实行班子成员分区域督导落实制度。禹城市副市长杨帆带队到企业现场检查、指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乐陵市

乐陵分局执法人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持续增加对重点管控企业落实管控情况的现场检查频次,切实按照应急预案“一企一策”的要求,严查不执行管控指令、违规生产的行为,使各项应急响应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宁津县

11月14日晚,宁津分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夜查,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齐河县

齐河分局兵分三路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查看企业一厂一策制订、公示牌设置、生产工序停限产等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措施各项要求,督促落实到位。


临邑县

11月14日上午,临邑分局执法人员分别到山东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临邑金志碳素有限公司等企业和同德苑社区、中体体育馆项目等建筑工地,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平原县

11月14日,为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平原分局执法大队日查、夜查相结合,深入辖区企业、建筑工地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实地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武城县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武城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全体出动,监控中心24小时在线监控,对辖区内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夏津县

夏津分局执法大队分4个组开展全天候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化工、商混料场、铸造、砖瓦窑、植物油加工、面粉加工等重点涉气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移动源防治中心联合交通、交警开展上路执法,严格落实移动源控制措施。


庆云县

庆云分局执法大队督导县域内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德州环境
编辑|高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