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作为 服务大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综述

这是积极履职的新时代实践:围绕“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6项,作出决议决定7项,6件议案、407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这是实干担当的新时代路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地方性法规4部,为推进城市治理和地方特色产品传承保护开出法治良方。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人民至上、依法履职,依法做好监督、立法、代表等各项工作,在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建设中交出一份奋发有为的合格答卷。

在深学笃行中把牢方向

1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韩建亭主持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要求,党组各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谋划好各项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市委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要求,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人次。

按照市委“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常委会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压实责任。认真贯彻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做实做细链长负责制,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及时召开产业链推进会,扎实开展产业链图、技术路线图、应用领域图、区域分布图“四图作业”,主动帮扶企业解决问题,推动了一批壮链、补链项目落地实施。

在改革攻坚中主动作为

在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常委会站位全局,尽锐出战——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乡镇街道、重点企业、学校、社区,督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机关干部下基层、下企业,协助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第一时间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号召代表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及时调整监督工作计划,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宣传,对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听取审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就完善我市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提出建议……

“监督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最普遍、最经常、最主要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行使其他权力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其中之一就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如何依法行使好监督权,积极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是一项永恒而重要的课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马春荣说,2020年,常委会围绕“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6项,对8个部门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2次,作出决议决定7项,开展执法检查9次、视察调研24次。同时,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决算、审计及整改、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报告,审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调研数字经济发展,对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督导调研,积极为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建言献策。专题询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推动《问政山东》《问政德州》反馈问题整改、政务服务热线反映问题加快办理,推动全市作风效能建设。

在“三大攻坚战”领域,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应用,建立预算联网监督分析月度简报制度。听取审议脱贫攻坚工作报告,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农村饮水安全,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合理化建议。在污染防治方面,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土壤和水污染防治及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跟踪问效,推动整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在依法治市中履职尽责

1月1日起,《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条例规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用立法推动环境保护、促进改革发展高质量、提高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这是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最鲜明的特征。2020年,我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制定4部地方性法规。《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作为其中的典型代表,从论证、起草到审议、批准仅历时9个月,跑出了立法“加速度”。

“制定每一部法规都要进行深入调研。我们坚持开门立法、科学民主立法,在制定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时,入户访谈达1.2万人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慧晶介绍,如今,常委会在全市确定了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选聘29名专业人士成立立法智库,进一步拓宽了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

1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德州市企业家日”的决定,自今年起,每年11月1日为“德州市企业家日”。这是我市以法治化手段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稀缺资源。设立企业家日,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广大企业家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的企业家精神;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促进我市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和发展壮大;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积极投身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541’产业体系,推动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决定》中如是说。

支持保障代表作用发挥

人大代表履职的水平高低、作用大小,直接关系到宪法和法律赋予职权的作用发挥,进而影响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发挥。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市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教育引导代表们提升政治站位。

9月28日至30日,市人大代表履职专题学习班在市委党校举行,邀请全国人大、省人大、省委党校以及市直部门单位专家学者、负责同志,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就贯彻实施民法典、落实新型工业化强市三年行动计划、提高议案建议质量等作了深入解读辅导。对此,参训代表纷纷表示大有裨益:“我们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做到对党忠诚、立场坚定;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始终做到保持定力;不断增强代表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责、担当作为,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贡献力量。”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2020年,常委会评选出优秀代表议案建议30件、先进承办单位10个、先进承办工作者20名,407件建议均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促进了有关问题解决。围绕智慧城市、耕地保护、复工复产等提出的相关建议还被纳入市委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