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落实责任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县级干部一线督导查隐患保安全

“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上绝不能有自满情绪、丝毫懈怠、侥幸心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扛起安全生产责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出成效。”1月21日,宁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宏东带领县应急管理局及县消防救援主要负责同志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到相衙镇的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在看到某企业车间内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灭火器被遮挡时,李宏东一边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一边要求企业负责人立即整改 。

不只是相衙镇,在宁津县的其他12个乡镇街道,都有一名包保的县级领导干部,他们深入生产车间和村庄社区,严查问题隐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今年以来,宁津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全覆盖检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涉氨企业春节节前安全检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执法检查等。针对当前一段时间各地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现状,为确保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落实,宁津县成立13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一名县级领导任组长,13个安委会成员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每个督查组负责一个乡镇(街道、开发区)。重点对乡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各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提出明确整改意见,能当场整改的当场督促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责令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整改到位。通过督查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截至目前,该县督查工作已全面展开,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8处。在全县形成传导压力、形成合力的良好局面,严防了各类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深刻吸取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深入整改隐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鑫达木器厂总经理卢玉和说。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通讯员|徐国金
编辑|张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