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人人有责

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是一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必须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每个公民都必须承担法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请大家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人人必须守法律,顾全大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1月20日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公民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自觉承担责任,自觉履行义务,自觉服从命令。

二、人人必须守公德、自我约束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时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对疫区实施封锁。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到过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行“7+7”和“3+1”,即7天居家隔离和7天健康监测,返回后立即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居家隔离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暴露后或返回后第5-7天进行1次血清抗体检测。

三、人人必须守信念,坚定信心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公民要相信党和政府,相信科学,相信主流媒体声音,坚定在党的领导下打赢疫情阻击战的必胜信心,不恐慌,不听信未经证实的消息、药方、偏方,不信谣、不传谣,不得泄露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保持理智健康心态,积极传播正能量。

来源: 山东德州夏津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