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突出问题整改 守护碧水蓝天

近日,乐陵市领导多次带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基层开展环保督察工作,以督察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

自4月9日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德州市动员大会召开以来,乐陵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德州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乐陵市委书记樊廷雷表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中、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环境效益’,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这也是最大的民生。我们要时刻绷紧环境保护这根弦,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加强从源头上控制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完善责任制和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彻底不反弹。”

近年来,乐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和督查内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议题。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以10%的权重设置纳入全市协同发展综合考评体系。严格考核,按照《乐陵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各专委会和乡镇(街道)生态环保工作实施月考核,每月通报考核成绩。

此外,建立督查暗访常态机制,生态环境委每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重点通报暗访发现整改问题。健全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强化监督帮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整改工作调度督办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实施全程跟踪,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同时,乐陵市还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对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和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推荐提名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个人,实行通报、约谈、问责机制。

乐陵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光春表示,乐陵市将以此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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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胥爱珍 通讯员|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