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山东试点推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民政部19日宣布

经国务院同意

今年6月1日开始

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

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跨省通办”试点


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

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


根据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

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

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


今后,

在试点地区男女双方

也可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