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传递 | 2021年度德州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启动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市政府办公室决定,自6 月 29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由市慈善总会负责市本级的善款募集工作。

市本级捐赠范围

市级党政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和市管企业、中央省驻德单位、在德高等院校等集体和个人,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市民自愿参与。凡参与捐赠的企业和个人,均可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捐赠形式

直接捐赠,倡导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 1 笔开支;倡导生产和经营性企业捐赠 1 天的利润;倡导个人捐赠不低于 1 天的经济收入;倡导离退休人员捐赠 1 天的生活费。

认捐慈善专项基金,企事业单位可设立慈善专项基金,指定救助对象范围和公益项目,与市慈善总会签订捐赠协议,由慈善总会根据协议实施救助,捐赠数额视救助对象范围和公益项目进行协商。同时,鼓励广大市民(家庭)建立个人小额冠名基金。

税收减免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捐赠支出超出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接收形式

捐赠款以属地接收为主。各县(市、区)的捐赠自行接收、管理和使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驻德单位,驻德部队及市属以上企业的捐赠活动,按系统组织实施,募集的善款由市慈善总会接收和管理。

捐赠个人(单位)也可以通过网上转账进行捐赠,转账后携带付款凭证到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开具捐赠收据(联系电话:0534—2687855)。

善款用途

所募善款主要用于“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情暖万家”等救助工程和慈善救助项目;对患有重大疾病或因灾因故等原因造成的困难家庭或个人实施临时救助等;慈善专项基金根据基金协议定向使用;个人小额冠名基金尊重捐赠人意愿使用。

捐款账户

账户名:德州市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德州东方支行

账号:37050184230100000364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编辑|李莉  通讯员|么冬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