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档升级 工程规划、人防及验收备案可合并办理

6月22日,德州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德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试行工程规划、人防及验收备案合并办理。

此次合并办理的事项范围包括:一是合并规划类审批事项,将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纳入规划条件,审查建筑规划方案时一并审查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方案。二是合并验收备案手续,项目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合并为“联合竣工验收”,合并办理,各相关审批部门出具专业验收意见后,由牵头部门最终出具《联合竣工验收意见书》,即完成验收。

此次改革举措,实现了建设项目一次性规划设计,避免了二次设计带来的规划变更、施工图变更等诸多问题。企业只需一次申请、一套材料即可完成规划类审批,实现申请材料、跑腿次数“双减少”。同时,为满足项目建设的多样化需求,项目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联合竣工验收”或仍按旧有路径申请审批事项单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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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董天力 通讯员 孙玮
编辑 董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