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纪委监委通报澄清1起不实举报

关于澄清对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郑致刚冒用他人学籍入学、参加工作的不实举报

2021年5月10日,群众匿名举报郑致刚冒用他人学籍入学、参加工作的问题。经查,郑致刚自1989年8月参加工作至2013年年底使用其上小学期间随其父姓姓名“昝凤敏”,2014年后改用随其母姓姓名“郑致刚”,“郑致刚”“昝凤敏”为同一人。经查询郑致刚学籍档案、人事档案未发现郑致刚冒用他人学籍入学、参加工作的问题。经核查,认定该举报反映问题不实,现予以通报澄清。

平原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把强化监督和正向激励结合起来,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又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平原清风
编辑|李榕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