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十七批)涉及德州市有关情况

9月1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第十七批)信访件,涉及德州市共7件。共涉及7个县市区,其中陵城区1件、乐陵市1件、庆云县1件、齐河县1件、宁津县1件、禹城市1件、运河经济开发区1件。共涉及环境问题7个,其中噪音污染问题1个,土壤问题2个,水污染问题3个,其他污染问题1个。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县市区办理。按照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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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天力 编辑|屈大鹏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