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法院丨提升诉讼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

9月23日,山东凯瑞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一面写有“人民公仆 高效办案”的锦旗送到乐陵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立案庭庭长王新晖手中,以表达对乐陵法院诉讼服务高质高效的赞誉。

今年以来,乐陵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严格贯彻落实市委、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通过进一步优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找准诉讼服务法治营商环境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努力创造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群众获得感最强的良好营商环境。优化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服务功能,做好涉企案件的诉前风险提示和诉讼程序性指导。

全面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采取优先立案,实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开庭、网上调解等智能化服务,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审慎采取诉前保全。对涉诉企业慎用保全措施,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当日向本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选择部分财产足以满足诉讼请求的,选择方便执行的财产予以保全;对于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的,慎用保全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切实减轻企业司法成本。坚持推行非诉讼解决纠纷,积极引导涉诉企业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适用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对由法院委派调解、企业自行申请调解的案件,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出具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为企业积极提供司法救助。对确有经济困难的企业申请缓交诉讼费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立即审查,符合规定的及时予以办理。

下一步,乐陵法院将继续提升诉讼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提升队伍素质、优化营商环境为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积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利的司法保障。”乐陵法院院长孙文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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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建新 通讯员|刘刚

审核|张志宁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