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之窗 不能忘却的记忆|革命英烈李子珍

李子珍(1907—1927),又名李自真,禹城县(现为禹城市)人。自幼随家人在济南读书,住在济南东关青龙街。李子珍学生时代受新思潮影响,追求进步,积极参加王尽美、邓恩铭等领导的一些革命活动。

1923年,深入人力车工人中开展工作,在普利门外青年会门口创办“露天学校”,趁工人中午休息的机会,挂起黑板教工人识字,并在工人中传阅《青年工人》《工人周刊》等书刊。1923年11月,建立起济南人力车工会。领导人力车工会参加了反帝国主义大同盟的活动及“五卅”运动声援募捐活动等。还到鲁丰纱厂、新城兵工厂等地开展工作,组织成立了城北工人互相团,并带领互相团的几十名成员经常参加党组织的一些革命活动,为济南工人运动培养了一批骨干。

1924年11月23日,在进步青年中发起组织了“山东社会科学研究会”,组织青年开展唯物史观的讨论,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时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12月15日,参加非基督教大同盟组织的示威游行活动。同时,还参加了王尽美组织的国民会议促成会的各种活动。

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他更加努力工作。在“五卅”运动中,受党组织派遣到鲁丰纱厂开展募捐,并组织群众开展工人运动。同年6月,同鲁伯峻、宋伯行在鲁丰纱厂建立了工会,开办工人夜校,领导工人为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举行了多次怠工、罢工斗争,都取得了胜利。后来,军阀张宗昌镇压工会运动,被通缉。后又到淄川炭矿领导工人运动,他领导失业工人开展了要求复工和发给生活补贴的大规模斗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迫使资本家答应了部分条件,斗争取得较为满意的结果。

1926年4月,代表淄川炭矿俱乐部同胶济路总工会代表刘俊才等人赴广州参加全国第三次劳动大会。大会后,回到炭矿,深入工人群众中,认真传达会议精神,突出宣传学习《罢工的战术》决议案,使工友们了解罢工的意义、任务、应注意事项及斗争策略,明确了斗争的目标。

1926年10月,中共山东区执行委员会成立,他调区委机关任交通干事。1927年5月20日,区委机关遭破坏,被捕。在狱中,他坚贞不屈,大义凛然。军阀张宗昌于5月22日,将其杀害在千佛山,年仅2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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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