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态屏障 加速绿色崛起 | 齐河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10月14日,在云南昆明召开的2020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生态文明论坛上,齐河县被授予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成绩来之不易,蓝天、碧水、净土都是奋斗出来的。齐河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党政统筹强化保障机制为“总枢纽”,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考核激励、市场驱动的思路,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公众监督机制等保障制度的建设,强化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高位推动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好生态环境,以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果造福于民,是齐河县委、县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齐河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治责任,为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一方面,成立由齐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挥部,编制实施《齐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 年)》,制定工作方案等文件。另一方面,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部门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生态环境污染涉及多领域、多行业,如何让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落地,成为污染治理的关键所在。工作之初,齐河县成立了由39个县直部门(单位)组成的齐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生态委),牵头抓总、协调督导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生态委下设14个专业委员会,明确各专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工作规则等,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使全县构建起“县生态委主导、各专业委员会主抓、各成员单位主干”的生态环境保护共治大格局。

从不断细化责任入手,齐河县在理顺“县生态委办公室—14个委员会办公室—责任主体部门”线上监管责任的基础上,今年在德州市率先开展了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试点,分片设立了4个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办公室,新招聘16名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环保工作统一巡查督导、统一安排调度。乡镇层面,为环保应急执法中队增编3人,确保每个乡镇都不少于10人专职专用,承担日常巡查和执法职责。村级层面,充分发挥2750名网格员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同时,制定了《生态环境协同治理部门职责清单》,对38个县直职能部门逐一定责明责,理顺牵头与配合的关系,有效杜绝了责任真空的问题。

就这样,全县上下步步为营,细化完善了“县生态委办公室—4个区域协同共治办公室—15个乡镇污染治理办公室—乡镇网格员”的属地管理责任,线面交织,实现全县所有污染源监管全覆盖。


科学谋划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通过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建设,着力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态资源优势,倾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省会城市群重要旅游目的地,全面建设‘富强、活力、幸福、美丽’的新时代现代化文明新齐河。”这是齐河县在《齐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 年)》总体目标中重点提及的内容。

“县级生态建设规划必须结合本地特色,统筹兼顾,将经济、社会与环境三者统一协调起来,才能为人民群众创造舒适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敬和表示。在编制规划中,我县坚持规划科学性、合理性与先进性的统一,示范性与普适性的统一,特色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充分考虑区域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从本地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量力而行原则;不贪大求全,不盲目攀比,通过规划编制,选择生态县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作为突破,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基于这个工作原则,齐河县聘请山东省环科院编制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在征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意见后,制定形成《齐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今年6月份,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和5位评审专家评审。随后以齐政发〔2021〕14号文件颁布实施,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立足良好的生态资源和区位条件,齐河县分阶段制定了目标,分为近期(2021—2025年)、中远期(2026—2030年)两个阶段。其中近期目标是:到2025年,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齐河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建成生活品质优越、生态环境健康、生态经济高效、生态文化繁荣的红色齐河、大义齐河、生态齐河、富裕齐河、和谐齐河;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城乡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安全得到可靠保障,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率明显提升;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并取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倒逼进度  横向打造“一张网”

银杏河是赵官镇冯厅村附近的一条东西走向的河流,全长2.87公里,宽8米,虽然不是什么名川大河,但是附近村庄的农业灌溉全靠这条河。前几年,这条重要的河流却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景象:附近村庄居民将生活垃圾倒在岸边,河水里还会看见家禽家畜等排泄物……人们的不爱惜让这条河变得暮气沉沉、黯然无光。河水浑浊,有时还出现水华现象。

但是现在,走在岸边,河水波光粼粼,偶见鱼虾活跃其中,还能看到鸣禽穿梭捕食,周围树木葱郁,岸边也恢复了清爽洁净的环境状态。“过去没人管,我们这自从实施了河长制,县里对这条河还定期考核检查呢,措施一出,有人管了,这河的环境很快就变好了。”冯厅村民冯修河如是说。

齐河县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过程中,按照相关部门、乡镇的职责范围,对督查内容进行了量化分解,明确分工,细化职责,规定完成时限,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倒逼工作进度推进,横向打造“一张网”。制定《生态环境协同治理部门职责清单》,对38个县直部门逐一定责明责,理顺牵头与配合的关系,划清“责任田”,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有问题就坚持追责到底。齐河县建立问题督办机制,在县生态委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督查办牌子,由“两办”督查科科长兼任副主任,建立“立即办”工作机制,对重点环保问题随督随办、立行立改、现场解决、事不过夜。今年以来,已销号解决问题130余件;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分解推进机制,综合运用及时约谈、通报批评、追责问责等手段,让“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理念在干部和企业心中扎根。


长效巩固   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

10月2日上午,城区派出所接到110报警:晏南小区有居民发现了一只飞起来很笨重的大鸟,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民警立即前往了解,发现这是一只丘鹬,系中型涉禽,濒危物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后经兽医检查,确定其身体无明显外伤,也未发现消化系统疾病后将其放飞。

其实,市民发现珍稀鸟类在齐河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了。近两年,齐河警方常常接到热心市民关于发现珍奇异兽方面的报警。尤其眼下正值候鸟迁徙季节,我县水域广,湿地面积大,常有罕见候鸟纷至沓来,如大天鹅、紫背苇鳽等,这充分证明:齐河已成为鸟类繁衍生息的理想家园,这里的环境达到了最佳状态。

这样好的生态环境,齐河县又是如何巩固维护的呢?“我们靠制度管事。”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分管负责人王安介绍,没有规矩难成方圆,没有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就难以成就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县通过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环境治理监管体系、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为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齐河县积极引导和规范非政府生态环保公益组织发展,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共建绿色家园、共享生态文明。

齐河县还开启节能模式,树立节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践行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自11月3日起,齐河县城区9条公交线路共690个班次实现乘客免费乘车。

气代煤工程也走在了全市前列,从2017年开始实施,截至今年10月底,先后实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71496户,其中,今年完成了14571户改造建设任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清洁取暖工作,投入大量补贴资金,市、县资金及运行补贴按2:8比例分级负担,以用户实际用量据实发放,每采暖季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元,着力解决资金不够的问题。

有制度、有“真金白银”的硬支撑,生态文明理念在齐河越来越深入人心。也就是在这样多重体系的层层推动下,才有了上述热心市民保护大鸟的种种举动。

“生态文明家园的建造并不是一家一户的事儿,也不是几个部门的事儿,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大家一起‘节’尽所‘能’,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自觉履行节能减排义务,我们这个家园才能越来越美丽、越住越舒适。”李敬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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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钟伟 通讯员|刘宗顺 编辑|于春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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