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印发《德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的通知》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德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日前正式印发,在山东省运河沿线五个地级市中第一个印发实施方案。


《德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和《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有关要求,对大运河德州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做出了总体部署,是推进我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指导性文件。《实施方案》明确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确定了加强文化遗产系统保护、推动运河文化创新发展、推进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等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提出将德州打造成为千年运河古貌原真城市、国际文化融合典范城市和世界文化遗产展示优秀城市,塑造“千年运河·好运德州”城市品牌,助推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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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红岩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