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检察院“案结事不了” 全力维护涉案家庭未成年人权益

□通讯员高忠祥闫中胜报道

德州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7日,区检察院特邀心理辅导师王燕再次来到涉法家庭未成年人张某宏的家,为他进行心理辅导,并带去学习用品和书籍。看着张某宏开心的笑脸,王燕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

事情源于一场家庭悲剧。 2020年9月12日,我区某村村民刘某云与丈夫张某林发生争执,张某林失手将妻子杀害。 2021年6月21日,张某林被判处无期徒刑。

鉴于该案属于重大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对本案予以高度关注,对本案涉及未成年人的情况进行调查关注。

经查,张某林家中有两名未成年人需要抚养,其中长子张某宏15岁,次女张某佳10岁。案发后,张某宏暂由舅舅刘某祥抚养,张某佳暂由其爷爷抚养,一家人仅靠种地维持生计,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这引起区检察院高度关注。

一起刑事案件导致两名未成年人失去法定监护人,区检察院立即启动相关司法程序介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36条规定,检察官认真考量法理,综合考虑伦理道德,认为应重新为两名孩子指定监护人。据此,区检察院向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民政局为其指定监护人。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相关部门对未成年人近亲属家庭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并向相关人员普及法律规定。在征得各方同意后,2021年8月25日,区民政局、两名孩子所在镇政府和村委会依法为孩子指定了监护人。

案件宣告终结,但检察官的帮扶还在继续。鉴于两名孩子的生活现状,检察官认为,监护人只能解决他们的基本生存问题,孩子的教育、心理状况以及后续成长等一系列问题仍亟待解决。

为两名孩子依法申请4万元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协调校方对他们进行生活补助;量身定制心理辅导计划,委托心理辅导师定期提供一对一疏导……检察官的一系列司法救助、心理抚慰,让两名孩子有了健康成长的沃土。“在本案中,我们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全面保护原则,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既着眼于帮助其摆脱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又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区检察院代检察长李茜说。

不仅这一起案件,近年来,区检察院在抓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础上,办案中主动协调医疗、民政、教育等各界力量,引入心理咨询专业人士,为涉法或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多元综合救助。同时,转变司法救助工作理念,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办案,防止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因案致贫、因案返贫。2019年以来,该院共向4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5万元,为10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