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山东在创新安全治理模式方面的一项重要探索,全省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开展已满一年。记者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发挥好驻点监督强化行业监管、属地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效用,山东将推行省市县三级分级驻点监督,并按照企业安全状况展开分类监督。
中航油山东分公司临沂油库外部安全距离不足,当地紧邻油库建设了2.9万多平方米厂房、库房、居住筒子房,省应急厅驻点组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临沂市河东区政府立即依法查封企业并停产撤人,协调落实资金5600多万元,一月内全部拆除,彻底消除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类似这样的重大隐患,驻点工作开展以来已发现75个,全部督促整改到位。据介绍,目前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共有10871名监管人员在9807家企业开展驻点监督工作,累计督促企业整改问题隐患46.3万项。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问题解决直通车”制度,驻点监督人员发现问题或隐患后,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对重大隐患直报派出单位,提请启动执法程序,督促企业按时整改,在事故防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对安全生产进一步采取分级分类驻点监督主要在于解决目前驻点监督中存在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驻点企业选择不精准、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等问题。省市县三级实施分级驻点监督,相关部门在向企业总部、单位派驻人员时,可直接选取其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驻点,上级部门已派驻的,下级部门不再派驻,避免交叉。同时,全省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评估状况分A、B、C、D四个等次确定安全等级。对安全管理状况好的A、B类企业,实行综合、定期派驻监管;对安全管理状况较差的C、D类企业,实行常态化专人驻点监督,企业安全等级不提高,驻点监督人员不撤回。
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将对全省驻点监督情况开展一轮专项督导,对专项督导发现的驻点监督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不在岗在位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及时通报,严肃处理。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付玉婷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