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 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德州初步建城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

3月10日,德州市“3•12植树节”暨造林绿化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对我市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

我市于2019年11月30日印发了《德州市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字〔2019〕58号),明确建立林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体系、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围绕林长制工作我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了基本的组织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已初步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全市共设立四级林长12623人,其中市级林长13人,县级林长158人,乡镇级林长1255人,村级林长11197人,定期组织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

(二)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全市林长制工作制度体系,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先后制定印发了《德州市市级林长制会议制度》《德州市市级林长制工作信息管理制度》《德州市林长工作巡查制度》《德州市市级林长制工作督办制度》及《德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全面深化林长制工作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切实保障了全市林长制工作有力推进。各市级林长积极主动参与巡林工作,带头到责任区域调查了解情况,并研究部署护林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表率作用。

(三)编制市级林长责任区域林业工程规划并设立公示牌。对12个市级林长责任区域资源状况开展调查监测工作,编制完成《德州市市级林长责任区域林业工程规划》,并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市级林长责任区域分工落实好造林、管护等各项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和落实绩效考评。全市四级林长共设立林长制公示牌713块,其中市级林长制公示牌49块,县、乡、村级公示牌664块。

(四)开展年度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为推动各县(市、区)林长履职尽责,促进林长制工作有效落实,对照《山东省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开展了全市2020年度和2021年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并形成年度自查报告及佐证材料和各县(市、区)林长制工作评价结果。

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运行,林长制工作在国土绿化、林草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灾害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林长制已成为落实植树造林健康发展的总抓手,做到了“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实现了“林木常在、绿水长流”,一年来没有出现擅自侵占林地湿地和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2021年超额完成省厅下达落地上图造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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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石秀秀 编辑|李艺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