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发布关于做好入陵返陵人员报备工作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疫情发生地返回的人员必须提前三天向属地政府主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返陵。

二、各村、各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网格员的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加大自我排查力度,即查即报。各村、各社区排查情况要立即报送至属地政府;各企业要立即报送至主管部门。对于特殊情况各乡镇(街区)、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向区疫情指挥部报告(8321626)。

三、对不主动报备、隐瞒活动轨迹、不配合排查、不执行防疫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陵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陵城融媒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