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实施信用等级管理 | 市民选房产中介有标准啦

如何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从根本上遏制中介市场交易乱象?4月25日,市住建局重拳出击,制定并下发了《德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所有房地产中介机构实施5个信用等级管理。

目前,我市共有700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据市房管中心房屋中介服务科科长崔廷先介绍,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行业准入门槛低,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现象较多,房地产经纪人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

今年年初,市住建局对全市中介机构摸底,全面了解存在的问题,4月初,制定《德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反复修改、论证后下发。

《办法》包括5个章节21项条款,详细明确了信用档案内容及信用等级, 信用信息采集、认定和信用等级评定, 信用档案的使用和监管等标准。

据市房管中心副主任李学林介绍,《办法》明确将分别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记录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业绩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信用等级5个方面,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实行5个等级信用管理,由高到低分为AAA、AA、A、B、C级。

其中,AAA级企业列入房地产中介行业“红名单”,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向社会进行广泛推介;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建议相关单位给予政策扶持;优先享受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行政便利措施等。

B级企业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列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重点检查企业,适当增加检查批次,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须到当地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方案,在整改期间限制其从事各类房地产中介服务(限制从事中介服务活动不少于3个月)等。 C级企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不设检查批次上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须到当地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方案,在整改期间暂停其从事各类房地产中介服务(限制从事中介服务活动不少于6个月)等。

“目前,房管中心已启动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每年年初,对上年度信用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和评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将面向社会公布,结果还将推送至‘信用德州’等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李学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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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王秀青 通讯员 | 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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