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负面清单 | 规范企业标准化建设

6月6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负面清单》。通过清单化管理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根据要求,凡是存在负面清单中列举的问题,一律不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评审: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任何一项问题;《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任何一项问题没有彻底消除;存在应急管理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钢8条”“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中任何一项问题;存在依法应当给予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没有彻底消除;未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实际制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未按规定建设运行双重预防体系;双重预防体系由第三方代为网上填报运行;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自主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通讯员 | 迟吉文
编辑、审核 | 张志宁  终审 |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