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 动火引发“十不准”

俗话说,“星星之火可燎原”,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

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

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一旦违规操作,极其容易引发事故。

01  违规进行动火作业,致2人死亡

2021年3月2日16时,广东东莞市一产业园仓库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事故原因:作业人员在厂房冷库上方的吊顶内违规进行动火作业, 施工前未对现场可燃物进行清理,未采取不燃材料对冷库表面裸露的保温材料(聚氨酯泡沫)进行覆盖或隔离,电焊作业中溅射的焊渣引燃聚氨酯泡沫等可燃物是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

02  焊工无证违规作业,致3人死亡

2020年9月25日,广东东莞一在建实验室内发生火灾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945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动火作业在各行各业都非常普遍,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的危险性更高,是事故防范的重点环节。任何生产活动,安全必须放在第一位!请向违规动火作业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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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山东应急管理

编辑、审核  | 张志宁  终审 |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