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2018“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九项重点活动安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德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安委会制定了《德州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务求活动实效。

附件:德州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德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

德州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安排,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创建协同发展示范区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制定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围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教育“七进”,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全市“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安排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于近期召开“安全生产月”专题新闻发布会,部署全市“安全生产月”工作,召集各类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制和政策措施、“两个体系”建设、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内容,号召全社会广泛参与,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通讯员、网评员等宣传骨干队伍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真正达到“以月促年,以年促安”,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责任单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于6月16日组织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在市中心广场开展咨询日活动,届时邀请市政府安委会领导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在6月16日集中组织辖区部门、单位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依托当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发警示教育片,开展文艺演出、有奖竞猜和VR现场体验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要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以及公共场所的宣传栏、电子屏等进行广泛宣传。

责任单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新闻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开展全市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活动。市安监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开展“全市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活动”,面向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全市安监系统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书画摄影爱好者,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等主题,开展作品征集活动,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报送作品者需保证对其参评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市安监局将评选出优秀获奖作品编制出版画册。

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四)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事故、灾害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讲和学习。要认真组织集中宣讲,采取负责同志带头讲、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组织宣讲团巡回讲等形式,通过培训、讲座、辅导等形式,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截至今年6月,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已购置安全生产主题光盘400余部,内容涵盖重特大事故警示教育、案例分析、高危行业领域事故预防、事故应急救援、员工安全教育等,可供各单位借阅刻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员工观看《生命至上 科学救援》《施精准之策 固预防之本——构建双重预防管控机制解读》《生死之间》《隐患直击》等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同时学习近年来国家公布的一些典型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促使全员在安全生产上持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三是开展生命安全教育。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及工艺、设备、岗位等安全风险和危险因素,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律,对全体员工定期组织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四是及时发布预警和提示信息。要结合夏季高温、汛期等安全生产特点,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能力。

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组织“安监局长谈安全生产”活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宣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等,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与《德州日报》,德州广播电视台合作推出“落实监管责任,筑牢安全防线”专栏,组织13名县(市、区)安监局长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创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双重预防体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谈认识、谈体会、谈感受,谈思路、谈做法、谈举措,撰写署名文章,参加电视访谈。

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相关新闻单位。

(六)全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一是完善标准,加强培训。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教育培训,学习宣贯建设标准,组织辖区企业到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推进评估,开展点评。在非煤矿山、工贸、化工等行业领域建立完善评估制度,明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和有效运行的标准。推动省、市、县标杆企业成立一批满足工作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评估。我市将配合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通过视频会商系统对重点行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点评。三是网上巡查,强化执法。按照边开发、边应用、边完善的原则,推动我市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到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日常检查中,依据相关法规规章和地方标准,按行业明确具体的监管执法内容、违法情形及处罚标准。

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定于6月中下旬在临邑县德宝路股份有限公司举办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救援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指导相关单位普遍开展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政企联动的示范性演练,检验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能力,进一步完善优化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

(八)参加“安全山东•爱在心中”安全生产公益微视频(动漫)有奖征集活 动。省安监局、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在全省联合举办“安全山东•爱在心中”安全生产公益微视频(动漫)有奖征集活动,5月31日为提交作品截止日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以生产安全、居家安全、出行安全、校园安全、应急避险、逃生自救等题材创作公益作品,将制作、推选出的安全文化精品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择优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推荐,优秀作品将在省、市主流媒体持续播发,实现安全文化优秀作品共创共享,充分发挥优秀作品在推进依法治安、培育安全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和引导安全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

(九)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一是参加省政府安委会举办的第二季全省安全生产网络知识大赛,“德州市安监局”微信公众号将设置答题链接,采取随机答题、答对有奖的方式,调动社会公众学习安全生产常识、居家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的积极性。二是各级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 “安康杯”竞赛、“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家人叮咛促安全”、“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开展隐患自查活动,鼓励员工结合日常巡检、检修、检查和生产操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整改方案,在排除隐患的同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金点子”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为企业安全发展集思广益,为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

责任单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各县(市、区)、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省)驻德各单位和市属各企业同时开展、同步进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除参加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还应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企业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动员全员参与、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各级政府安委会负责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突出环境营造,形成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本部门本单位宣传资源优势,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要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持续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无盲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三)创新宣传载体,提高活动质量。要创新宣传理念,丰富宣传形式,灵活运用培训、竞赛、咨询、应急演练、执法检查等各种载体,加大宣传频次和力度,形成“安全生产月”宣传的强大声势。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期间的每一项活动,深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受众面和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加强督导考核,总结推广经验。为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活动考核评分标准,对活动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认真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请各级各部门明确1位联络人员,负责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活动不断深入。活动结束后,市政府安委会将总结经验,表扬典型,对组织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实现以月促年,以年促安,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5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前报送本辖区、本行业和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信息可随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28日和7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联 系 人:迟明月,联系电话:2687193,

电子邮箱:dzzcfgk@163.com。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来源|德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