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德州市妇幼保健院调整就诊相关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应对本次疫情,保障就诊患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因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德州市卫健委最新要求,自即日起,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对医院的门诊、急诊、住院、医疗等工作进行如下调整:

 //  

各位患者及家属:

自今日(8月30日)起,凡进入医院就诊人员(包括陪同人),在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等防疫措施的同时,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查验方式上,一般通过场所码进行查验。场所码查验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

1、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人群,需提供纸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

2、如果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可以来院前就近到“愿检尽检”核酸采集点检测。

3、有发热、干咳、咽痛、鼻塞、流鼻涕、眼部结膜炎、肌肉酸痛、嗅觉味觉改变、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患者院内聚集,确保有序就诊,来院患者请通过“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微信公众号或拨打电话:0534-2361881进行预约挂号就诊。进入医院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为了确保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8月30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通讯员|季冬 李迎夏 编辑|唐志梅
审核|张燕 终审|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