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天衢新区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群体性宴席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践行健康消费理念。树立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意识,倡导不大办宴席,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
二、宴席承办方按规定备案。宴席承办方要提前一周到区综合执法部申报备案,原则上单次不得承办5桌以上的宴席,5桌以上宴席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
三、加强宴席承办方的现场核验。区综合执法部执法人员在接到备案信息3日内对宴席承办方的疫情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条件、防疫物资进行现场核验,疫情防控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防控条件和防疫物资不具备的,不得承办宴席。
四、落实宴席承办方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建立健康台账,每日对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并做好个人清洁和人员防护。宴席承办方要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管理好就餐人员,逐一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测量体温、手部消毒后进店就餐。当宴席承办方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五、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区综合执法部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宴席承办方,对拒不遵守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承办宴席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天衢新区经信科技部
天衢新区综合执法部
2022年9月4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刘潇 通讯员|赵庆川
编辑|高红岩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