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接力守护少年成长|宁津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司法救助不停歇

“再过两天学校就要开学了,我的研究生生活也马上开启了。请您向大家转达我的谢意,没有你们十四年的关心帮助,我就不会有现在的成绩。”9月2日,宁津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艳艳接到一个“暖心电话”。

事情要从十四年前说起。

在办理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时,王艳艳认识了当时正上小学的刑事被害人家属王宁(化名)。王宁父母被谋财杀害,罪犯被执行死刑。从那天开始,和爷爷奶奶相依为命的王宁成为省检察院公诉处、宁津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和帮扶的对象。这支救助帮扶的“接力棒”,一传就是十四年。

“针对王宁年龄小、爷爷奶奶年迈多病的家庭情况,我们制定了长期的救助和帮扶计划。”宁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文达说,“我们不仅向王宁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还动员本院干警开展爱心捐款,联合民政、教育等部门,融合社会更多公益基金,投入到对刑事被害人家属的救助中来。”

张文达介绍,不论王宁升高中还是上大学,每到急需用钱的时候,检察院的爱心资助和社会帮扶基金都会第一时间送到孩子的手里,这些救助金有效解决了王宁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金钱可以解决物质需求,但亲历父母被害的心理阴影却很难消除。为了抚平孩子的心理创伤,王艳艳和同事们主动陪伴王宁度过课余时光,只要有时间,王艳艳总会打电话或者上门看望,并联系心理辅导师定期提供心理咨询。“在最困难的时候,是检察院的叔叔阿姨来到家里,他们仿佛一道光,把我漆黑的世界扯开一道缝,让我见到光明。”每当提到这里,王宁总会热泪盈眶。

慢慢地,王宁变得开朗了,开始主动和别人交谈。升入大学后,他又被推选为班长,并承担学生会工作。这些可喜的变化让默默关注他成长的检察官倍感欣慰。

“在我们办过的案子里,很多家庭因为出现变故,孩子心理发生变化,甚至自暴自弃误入歧途。所以遇到这类案件,我们始终坚持能动履职,让司法办案更有温度,更有感情。”宁津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光说。

近年来,宁津县检察院持续优化救助理念、救助机制,办案中不断延伸救助链条,打破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有限、后续救助不足的瓶颈,建立“司法救助+多元化救助”格局,在“一次性”救助之外探索“源泉式”救助,为有需要的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帮教、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实现救助多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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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建新 通讯员|高忠祥 时立军 编辑|李智群

审核|王贺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