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之窗 不能忘却的记忆|革命烈士李毓祯

李毓祯(1914-1941),利津县人。1932年8月,在济南育英中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此后,积极参加党领导的学校进步活动和爱国学潮斗争。

1933年2月27日,因叛徒告密在济南被捕。在狱中,他坚贞不屈,严守党的机密,积极参加狱中斗争。1933年11月,在狱中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9月,李毓祯获释,返回利津。当年冬天,为了贯彻我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团结国民党山东省第五区专员赵明远的副官刘景良共同抗日,他参加了刘景良的部队,并任政训处处长。其间,以政训处长的身份,积极从事革命活动。

1938年5月,刘景良彻底暴露反共面目,攻打驻扎在乐陵的八路军。6月,李毓祯奔赴冀鲁边区,参加八路军东进抗日挺进纵队五支队,任支队政治处民运股副股长,并参加了抗日军政干部训练班。同年8月,任宁津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兼县大队大队长。1939年3月,日军侵占宁津县城,他带领抗日民主政府工作人员和县独立营百余人开展游击斗争,多次配合抗日挺进纵队六支队的杜步舟部,沿德州至沧州的津浦铁路一线,破坏铁路,中断敌人的运输,使敌人的军用物资不能及时供应。1940年10月,调任冀鲁边区三专署秘书主任。1941年10月22日,在商河县埋虎站工作时同敌人遭遇,不幸牺牲,时年2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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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冯腾飞编辑|李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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