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遭遇事故受重伤 救助基金解难题

近日,郑某某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沿105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与在105国道西侧非机动车道内临时停车轻型厢式货车尾部发生碰撞。接到报警后,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展开细致的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工作。

经民警后续了解,郑某某病情较重,医生诊断为创伤性硬膜外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额颞骨折、蝶骨骨折、左侧额顶皮下血肿等。伤者郑某某开颅手术后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治疗未恢复意识,而其家庭又为村内五保户,每天上万的花销令家属无力承担,经救助办工作人员评估,郑某某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条件,德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城区第一服务站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向伤者家属讲解救助基金政策,并开具救助基金告知书,随后救助基金服务站立即开启救助程序,后经市救助办审批帮助郑某某申请到救助基金78793元,及时解决了伤者郑某某后续的治疗费用,帮助伤者郑某某一家解决了困难,顺利的完成了此次救助垫付工作。

本次社会救助基金的办理充分体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关键时刻能够及时救助伤者,维护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救助站始终坚持“依法救助、规范管理、公开公正、和谐惠民”服务理念,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民生稳定“调节器”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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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乐 通讯员|张亚磊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