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事故无情人有情 救助基金暖民心

近日,李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岔河西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发生地时,其车与行人王某某发生碰撞,致使王某某受伤。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事故现场,展开细致的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工作。

经民警后续了解,王某某病情较重,医生诊断为骨盆骨折、耻骨骨折、坐骨骨折、髋臼骨折、骶骨骨折、腰椎骨折等。伤者王某某家庭困难,夫妻二人均为残疾人,无力承担其高昂的手术费用,经过对伤者王某某的评估,王某某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条件,德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城区第一服务站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向伤者家属讲解救助基金政策,并开具救助基金告知书,为其启用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后经市救助办审批帮助王某某申请到救助基金70688元,为其解决了高昂的手术费用,帮助伤者王某某一家解决了困难,顺利的完成了此次救助垫付工作。

本次社会救助基金的办理充分体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关键时刻能够及时救助伤者,维护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救助站始终坚持“依法救助、规范管理、公开公正、和谐惠民”服务理念,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民生稳定“调节器”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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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张亚磊 编辑|马乐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