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卢明鹏为平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德州新闻网讯(平原融媒记者 何世聪 王亚群 赵聪)12月27日,平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凤江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卢明鹏为平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杜昌春、赵玉民为平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进生为平原县法院副院长、代院长,接受了有关人员辞去职务的请求。

根据有关规定,卢明鹏、杜昌春、赵玉民、李进生等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卢明鹏表示,坚决做到忠诚信仰讲政治,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县委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推动上级各项工作要求在平原落地生根。

卢明鹏表示,将牢记宗旨、一心为民,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同全县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让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担当实干、奋发作为,始终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一步一个脚印把新时代新平原的美好蓝图变成实景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同拼搏、共奋进,努力开创新时代平原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县选举委员会有关组成人员的辞职请求;书面审议了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的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