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于海田任副市长、代理市长
3月29日下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于海田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于海田为济南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孙述涛辞去济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鲁谦主持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杨峰代表市委作的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孙斌代表市政府作的有关人事事项的报告。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于海田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孙述涛辞去济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于海田为济南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殷鲁谦向于海田颁发了任命书。
随后,于海田向宪法宣誓并作任职发言。于海田表示,深感责任重大,一定倍加珍惜,将与大家团结一致、锐意进取,共同开创省会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绝不辜负中央和省委的重托,绝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信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强化使命担当,扛牢发展重任。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力以赴推动省会高质量发展。将坚持人民至上,增进民生福祉。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真正将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秉持法治精神,坚持依法履职。把依法行政要求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落实全过程,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进一步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将恪守清廉底线,永葆公仆本色。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殷鲁谦在讲话中指出,本次常委会会议决定于海田同志为济南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相信于海田同志一定会团结带领市政府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开拓创新、克难攻坚,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和各行各业,接续奋斗,开创新局,不断巩固和推进济南发展的好局面和好形势。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一如既往地支持市政府工作,充分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共同为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发挥更大作用、贡献更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延伟、巩宪群、李胜利、刘程华、刘大坤,秘书长姜涛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孙斌、市法院代理院长李向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鲍峰、市监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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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日报 编辑|苗欣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