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召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

3月30日16时,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第十九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德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副组长、副市长邵浩浩介绍了我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的最新进展,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就社会关注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3月30日0时至14时,德州市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新增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3例,为禹城市3例。

德州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49例,其中禹城市23例、平原县16例、武城县9例、陵城区1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例,其中禹城市6例、武城县3例、平原县1例。

据邵浩浩介绍,目前德州市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有:

强化疫情重点地区入德返德人员自主申报。为提高疫情防控应对能力,防止扩散外溢风险,进一步加强疫情重点地区入德返德人员服务管理,全面实行疫情重点地区入德返德人员自主申报。自疫情重点地区入德返德人员,除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外,也可通过“德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智慧德州”APP等方式进行自主申报。疫情重点地区入德返德人员,提前3天进行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加强跨省运输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根据疫情形势和道路通行情况,在德州市高速公路下站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入鲁通道处,设置跨省运输服务点。对外省入鲁货车驾乘人员发放明白纸,告知我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推行电子扫码信息登记,指导其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护措施。

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疫情防控十条措施,持续开展非接触式公共法律服务,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成立疫情防控律师法律服务团,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启动社区矫正应急工作机制,为全市疫情防控大局贡献司法力量。

下一步,德州市将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持续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答记者问

记者:当前疫情形势下,市市场监管局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柴文刚:为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市市场监管局量身定做、精准施策,出台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助力市场主体“开门红”,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完善机制,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帮扶。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举措,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加强中国(德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支持企业用专利权、商标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有效盘活企业的“闲知产”。预计今年一季度,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成29笔,金额4.2亿元。与邮储银行联合开展“政银合作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积极推进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在税收、金融、就业等方面精准施策,形成工作合力,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创新发展。

二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鼓励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组织指导全市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组织开展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一季度,我市泰山体育集团等7家企业和武城辣椒1个区域品牌上榜山东省第一批“好品山东”品牌,指导20余家骨干企业申报高端品牌企业。加强标准建设,鼓励引导金能科技、保龄宝等龙头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5项国家标准。结合“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深入实华化工等5家重点用能企业指导帮扶,促进节能降耗和绿色发展。

四是推进柔性监管机制,保护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热情。对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八大领域监管事项、对象等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创新推行综合监管“一件事”,助力打造智慧化监管模式。实施柔性容错监管,严格落实“免罚清单”工作机制。鼓励引导违法失信企业重塑信用,对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深入推进信用分类监管,营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信用监管环境。

记者:面对疫情影响,税务部门有没有助企纾困的税费支持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德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减税与退税并举。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主要内容:

第一: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大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行业”的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

第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

第三: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期限为6个月。

第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为确保税费红利精准“落袋”,市税务局将在“缓退减”三方面主动宣传、精细辅导,确保优惠政策应知尽知;整合各类办税缴费服务平台,对130项网上办税事项提供“屏对屏”操作指引,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体验。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退税监管,坚决防范和打击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精准“滴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

下一步,德州市税务局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高效、快速、精准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将大力落实国家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疫情防控有关的优惠政策,及时为市场主体纾困减负,为我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加油助力。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杨鸣宇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