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连勇
近日,国务院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互联网是把“双刃剑”,网络空间良莠不齐,信息纷繁复杂,再加上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控力、判断力较弱,致使他们畅游“网海”时常常遇到“暗礁”与“险滩”。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有不满12岁的女孩沉迷网络游戏,短短十几天内,为某款游戏充值2.8万余元;有小学生“一掷千金”,为网络主播打赏超17万元;还有小学生遭遇电信诈骗,被不法分子要挟……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突破1.91亿。庞大的人群、潜藏的乱象,警示我们强化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重要而紧迫。
值得注意的是,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并不是要让未成年人“戒网”“断网”,而是要多方引导他们驾驭互联网、用好互联网,祛除其弊,大兴其利。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充满诱惑的社会里,很多成年人尚且沉迷于刷小视频无法自拔,何况未成年人呢?移动互联网浪潮下,试图让未成年人与网络隔绝,既不理智,也不可行。而为未成年人的茁壮成长尽一份力,每个人都责无旁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了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责任义务,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各单位部门要综合研判本区域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等部门规章制度,因地制宜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则制度,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快构建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为主体的保护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基础性作用。
近年来,德州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德州市委网信办在3家市属和11家县市区融媒体中心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话题宣传,发布网络文明倡议书、开设“教育”和“关爱”等专题专栏,刊播制作“预防沉迷网络游戏”等公益广告,大力开展“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等多个专项行动,全天候监测巡查全市12000余家网站和平台账号,进一步营造绿色健康网络空间。禹城市、齐河县、德城区入围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县(市、区),表明了德州各级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决心、取得的成效,也为未来工作奠定了基础。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网络晴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就是在守护我们的未来。
(作者单位:禹城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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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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