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水观澜 | 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法”动力


张建华

当前,民营经济正如一股强劲的东风,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近年来,德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通过政策扶持、法治护航等多项措施,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济发展内生动能持续走强。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民营经济同样是法治经济,让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得到法治保障,是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如何给民营经济注入法治动力、吃上法治“定心丸”,进一步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加油?

优化营商环境,当好民营经济“护航员”。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2024年以来,德州市政法机关创新推出“护航企业合法经营推进社会治理集成服务”“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通过建“病历”、防“未病”、治“顽疾”、促“调解”等创新举措,建立健全政法机关联系服务企业项目工作机制,同时,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精准分析企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推动完善“府院联动”实质化运作,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打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较好效果,市场主体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落实惠企政策,当好企业发展“助推手”。为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民营经济发展31条,突出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山东省印发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8条”,为民营经济发展赋能,德州市推出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点燃民营经济发展“引擎”。“为者常成,行者常至”,为助推惠企政策真正落实落地,德州市各级政法机关均成立工作专班,坚持惠企措施部署到哪里、法治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全力解决好政策落实中的“堵点”,坚决防止政策落实打折扣、搞变通,确保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确保政策“及时雨”下到“旱地”上,滋润到民营企业“心田”,让更多民营企业在困境中“走出来”,在发展中“跑起来”。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持续完善法治环境是加快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各地政法机关当奋发有为,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贡献法治力量。

(作者单位:德城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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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胥爱珍

审核|胥爱珍 终审|尹滨

(作者: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