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潇
7月15日,德州新闻网报道了这样一件感人的事:德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庆云分中心路产保护大队的张恩榛在例行巡路时捡到30万元现金,毫不犹豫地还给了失主。
原来,6月30日,张恩榛例行对自己负责的路段进行巡检时,当走到G339国道张桃符村附近时,看到路边有一个黑褐色的酒水手提袋。他停车上前,打开袋子一看,里面装满了百元钞票,目测数额不少。仔细查看,还有一张身份证和取款凭证。“现金数额这么大,失主一旦发现丢了钱,肯定很着急,会第一时间回来寻找。”为了便于失主发现,张恩榛把手提袋放到了巡查车的引擎盖上,原地等待。半小时后,一位满头大汗的男士赶来,表示自己就是失主,准确说出了取款数额和时间。确认无误后,张恩榛当场将30万元现金返还失主陈先生。
7月3日,陈先生赶到张恩榛单位,对他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示感谢。
张恩榛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叫“大德之人”。面对意外捡到的30万元巨款,他没有丝毫动摇,选择原地等待失主,这份定力与纯良,让人深感敬佩。
张恩榛的善举,不仅是对个人品德的坚守,更是对“大德之州、大爱之城”这一精神文明城市建设品牌的有力诠释。张恩榛拾金不昧的行为如同一股清流,温暖着人心,也激励着更多人向善向美。他用自己的选择和行动,为“大爱与大德同行”主题活动树立了生动的榜样。
我们应当学习张恩榛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让它在每一个角落生根发芽,成为我们共同的精神财富。同时,也希望这样的好人好事能够得到更多的宣传与表彰,让更多的人感受到道德的力量,共同为构建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张恩榛,你是我们的骄傲!
(作者单位:德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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