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水观澜 | 快处新规,让城市交通更加和谐有序


□鲍文慧

日前,《德州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快处新规”)正式发布,并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快处新规的出台,是德州市在道路交通管理领域的一次积极探索与创新,对于提升城市交通治理水平、服务保障经济有序发展、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快速处理,疏通城市“血脉”轻微交通事故看似不起眼,却极易成为交通拥堵的“导火索”,让城市道路陷入“梗阻”困境。以往,发生轻微事故后,车辆常常长时间滞留现场,后方车辆排起长队,交通陷入瘫痪。如今,按照新规快速处理,道路能够迅速恢复通行,市民的出行效率将大幅提升,城市运转也将更加顺畅。新规对在规定区域、规定时段内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了明确规范,从安全防护、拍照取证,到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或定损理赔、报警定责,每一步都清晰明了。如此一来,轻微事故能够得到快速处理,事故处理时间大幅缩短,因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得到有效减少,城市道路的“脉络”更加畅通无阻。

多元处理,便民利民暖心。快处新规充分考虑群众便利性,提供多种处理方式。对于车辆损失较小、无需保险公司处理的情况,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赔偿,现场赔偿到位、案结事了;对于需保险公司理赔的,可通过电话或线上渠道直接报案,按指导在线定损理赔或到服务网点办理;若需进一步确定责任,可在事故发生后3日内报警,通过“交管12123”APP等平台快速处理。这种多元化处理方式,让群众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避免繁琐手续和漫长等待,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同时,新规强调当事人互验证件、互留联系方式等环节,增强事故处理透明度和公正性,让群众在处理事故中感受到公平与尊重,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

科学规范,守护公平正义。快处新规不仅注重便捷高效,更强调严格规范。对于驾驶人无证、酒驾等7种特殊情况,新规明确要求当事人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确保严重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处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若一方当事人逃逸或撤离现场后不按约定配合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受害方损失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并依法追偿。这些规定为事故处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确保每一起事故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置,让公平正义在道路交通领域得以充分彰显。快处新规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完善了德州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法治体系,为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协同合作,凝聚治理合力。快处新规的实施离不开各部门协同合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事故处理和监管,保险公司加强对事故案件的鉴别审核,并与公安机关紧密合作调查处理保险诈骗活动。这种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强大治理合力,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和质量。值得一提的是,新规还充分考虑了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允许其依据本办法自主决定适用区域范围及具体实施时间,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这有助于各县市区根据自身的交通状况和管理需求,精准施策,进一步提升本地区的交通治理水平。

快处新规以快速处理为核心,以便捷高效为目标,以严格规范为保障,以协同合作为支撑,必将保障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安全、有序、畅通,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作者单位:平原县王杲铺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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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明昭

审核|胥爱珍 终审|尹滨

(作者:​德州日报)